近年來,惠州市財政局積極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念好“定、立、護、守、惠”五字訣,釋放政府采購領域信用效能,助力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是建章立制“定”信。印發(fā)“三個清單”,即政府采購供應商不良行為清單、政府采購采購人責任清單、政府采購文件編制負面清單,列出28項不良行為、37項主體責任和14項負面情形,分別明確違法后果和法律依據(jù),嚴格劃定政府采購領域“紅線”,為加強信用管理夯實基礎。
二是多方互評“立”信。實施“一項目一評價”,依托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誠信管理系統(tǒng),通過信用評價體系,實現(xiàn)采購人、代理機構、評審專家、供應商之間的全方位評價。評價結果同步至各級監(jiān)督管理部門,影響評審專家抽選概率以及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jiān)督評價等工作的抽查比例和頻次。
三是責任評估“護”信。圍繞2022年度成交的政府采購項目開展市直采購人主體責任評估,隨機抽選10個市直部門開展重點評估,將供應商信用記錄使用情況納入評估指標并通報評估結果,“以評促改”提高政府部門信用查詢和信用應用的意識。
四是政策引導“守”信。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探索實行“承諾+信用監(jiān)管”告知承諾制,明確對于供應商依照規(guī)定提交各類聲明函、承諾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切實引導供應商主動承諾、踐諾。
五是創(chuàng)新模式“惠”信。推行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新模式,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轉變抵押擔保的傳統(tǒng)信貸觀念,以供應商信用核查和政府采購信譽為基礎,為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微企業(yè)提供無擔保貸款。截至2023年7月,累計發(fā)放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貸款金額超過6.9億元,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