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5年度會計和評估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財監〔2025〕31號)要求,受省財政廳委托,惠州市財政局于2025年8月25日至29日,派出檢查組對惠州市東方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所)開展了執業質量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檢查情況
檢查組采取實地檢查方式,依據東方所提供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業務報告、會計資料及其他材料,依法開展檢查。東方所分別對其提供的業務報告、會計資料及其他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
檢查組按照檢查工作的要求,采用詢問、查閱、檢查內控制度和報告、穿行測試等方法對事務所質量管理體系、職業道德守則進行了檢查,同時結合東方所的規模、業務特征等因素抽查了8份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的執業質量。
二、檢查結果
經檢查,暫未發現東方所有虛假或重大遺漏報告情況。但東方所建立的質量管理體系在設計以及執行方面存在缺陷,不能合理保證事務所及其人員的執業行為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質量控制相關規定、職業道德守則和業務準則的要求。
三、處理情況
市財政局已責令東方所對檢查發現問題進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