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標情況 (一)評標時間:2025年9月16日 (二)評標地點: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評標室 (三)評標委員會的組成: 1、招標人代表2人; 2、評標專家5人,從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專業(yè)為:設計-市政公用工程-市政道路,設計-建筑工程-居住建筑,設計-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 (四)評標辦法:定量評審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五)參與評標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有4家,分別是: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重慶交通大學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廣東省交通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六)初步評審: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標準對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經(jīng)評審,1家未通過初步評審,其余3家投標人均通過初步評審。 (七)詳細評審: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招標文件的評標辦法,各自獨立根據(jù)評標辦法規(guī)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對通過初步評審的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進行打分,并計算出綜合評估得分。 (八)廢標情況:重慶交通大學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因設計項目負責人不具有市政或路橋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不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guī)定,不通過資格評審,否決其投標處理。 (九)經(jīng)評審,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推薦前5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當通過評標委員會評審的有效投標人少于或等于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推薦中標候選人數(shù)量時,除有效投標人不足3個需要重新組織招標的情形外,所有有效投標人均推薦為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經(jīng)評審推薦以下三位中標候選人(隨機排列):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交通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二、定標情況 (一)定標時間:2025年9月16日 (二)定標地點: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9號評標室。 (三)定標委員會組成:5人,由招標人按相關規(guī)定組建。 (四)定標方法:票決法。 (五)定標結果: 第一中標候選人:廣東省交通規(guī)劃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中標候選人: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中標候選人:廣州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